根据朝阳市人事局《关于继续选拔“113人才工程”人选的通知》(朝人事发﹝2005﹞32号)要求,今年继续选拔“113人才工程”人选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爱祖国、爱人民、遵纪守法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严谨的治学态度。
2001年以来,在生产、科研、管理、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显著效益,并符合下列条件。
(一)一梯队入选条件
1、能全面掌握所从事学科基础理论,通晓其中一至两个专业,具有较高造诣,专业成就显著,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。
2、能把握学科的发展方向,组织引导本学科的重点科研攻关和重大技术开发项目。
3、一般应具有省级(或相当省级)以上研究成果,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发明创造、技术革新成果,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4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年龄在5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
(二)“二梯队”入选条件
1、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,专业工作经验丰富,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,为全市同行所公认。
2、能了解掌握本学科现状和发展趋势,能选定有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,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。
3、一般应取得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市级(或相当市级)以上研究开发成果,或具有较高实用价值的发明创造、技术革新项目。
4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年龄在5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
(三)“三梯队”入选条件
1、专业基础常识扎实,有较强的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和管理能力。
2、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,有一定实践经验,在工作中起骨干作用,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。
3、取得过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、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;发表过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论文、专著;在吸取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,提高研究水平和工作质量方面取得一定成绩。
4、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,并取得学士学位,年龄在4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
二、申报程序
1、本人根据入选条件向本系(部、处)提出申请,并说明申报的梯队层次。
2、系(部、处)到人事处提交名单,并领取《朝阳市“113人才工程”人选推荐表》
3、10月30日前将所有材料及推荐表交到人事处。
三、材料要求
1、学历证书、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、复印件。
2、2001年以来的科研成果的原件、复印件,并将复印件按照详细目录装订成册。
人 事 处
2005年10月14日